2.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設備生產或供應經驗,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2、本次招標只接受制造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和制造商為不同法人實體的視為代理投標,但投標人為母公司,制造商為子公司的視為制造商投標。
2.3、投標人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掃描件,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包含與本次投標產品功能相同的相關產品信息。
2.4、投標人注冊資本均應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2018年年末公司資產總額均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如果注冊資本為外幣,按照中國銀行在文件遞交當日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為等值人民幣。
2.5、投標人應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經外部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
2.6、報名代理人需提供企業法人針對本次集中采購報名的授權代理委托書。
2.7、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8、所投系列產品應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通過CMA和CNAS認證)依據GB/T 12706.2-2008《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第2部分:額定電壓6kV(Um=7.2kV)到30kV(Um=36kV)電纜》進行的產品質量檢測,并提供完整有效的檢測報告。
2.9、與本次所投10kV電力電纜相同品牌產品2017年7月1日(含)起至2019年6月30日(含)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業績合計不低于5千萬元人民幣。
2.10、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產品的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凍結且影響項目履約的,破產狀態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投標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2.11、投標人需獲得中國移動供應商信息核查登記表及其附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