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拉特發電廠電石渣粉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拉特發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采購電石渣粉為烏拉特發電廠2×300MW亞臨界燃煤機組脫硫設施提供合格脫硫漿液并保證其脫硫二氧排放環保指標在35mg/Nm3以下,交貨方式為賣方運輸車輛將電石渣粉卸貨在電廠脫硫卸料系統處,用斗提機運輸至石灰石倉中存儲電石渣粉物料,經過脫硫磨機制漿成品后進入漿液箱中供#4、5脫硫系統使用,同時脫硫劑電石渣粉制漿系統設備運行、檢修維護、設備維護等工作都由賣方免費無償負責完成,保證其電廠脫硫系統生產需要。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2.5交貨地點: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拉特發電廠。
2.6 交貨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電石渣粉或石灰石粉或氫氧化鈣粉等相關內容。
3.2.2業績要求:具有近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一份類似業績,提供業績合同證明材料。
3.2.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 4月 4 日9:00起至 2020年 4 月 17 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