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
2.2、自2017年1月1日(合同簽訂時間以單項合同/框架下訂單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須具備不少于200萬元天線美化外罩(包含各種普通天線美化外罩產品;不含天線;不含美化天線;不含地面塔桅類基站天線的美化構件)的銷售業績。
2.3、需滿足以下任意一種情況:
(1)投標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對于委托安裝施工的投標人,需提供與安裝施工單位的相關協議及安裝單位滿足(1)的資質證明;雙方就工程管理、安全、質量、責任與義務進行明確,要求提供明確的連帶責任協議書,內容包括:詳細的雙方責任清單,明確責任范圍和界限。
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2.5、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在最近三年內(2017年1月1日至今)沒有騙取中標。
2.6、不接受聯合體、代理商。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