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營業執照: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如營業執照無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還需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網頁查詢結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冊時間、注冊資金等內容);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 投標人需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滿足以下基本資質之一: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2)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2.3 項目經理要求和專職安全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要求:擬派駐的項目經理(1人)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并在投標申請報名單位注冊。
(2)專職安全人員要求:擬派駐的專職安全人員1人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并在投標申請報名單位注冊。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人員不能為同一人。
2.4 利害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5 財務及信譽要求:應答方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應答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騙取中選和嚴重違約;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出現應答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選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