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當前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資質條件。
項目負責人資格: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等級注冊建造師;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須注冊在投標人單位,提供與投標人簽訂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內勞動合同到期,應提供續簽的勞動合同;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提供連續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社保證明,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在施工期間不得擔任其它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管理人員,并附書面承諾。本招標文件中項目負責人也稱項目經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駐施工現場,在承包人授權范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提供職稱證、身份證及與投標人簽訂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內勞動合同到期,應提供續簽的勞動合同;擬派技術負責人須提供從連續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社保證明。
財務要求:2016至2018(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18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年份要求)有效的財務報表。
企業業績要求:近三年內【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一項700萬元及以上的場地平整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資料。若上述業績包含在投標人所承擔過的總承包工程中,須再由原建設單位出具包括場地平整的內容及金額證明材料,類似業績的年限要求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協議書和工程竣工驗收登記表。
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近三年內【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身份,至少完成過一項700萬元及以上的場地平整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資料。若上述業績包含在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所承擔過的總承包工程中,須再由原建設單位出具包括場地平整的內容及金額證明材料,類似業績的年限要求以竣工時間為準,合同須具有能反應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信息的內容,否則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需提供合同協議書和工程竣工驗收登記表。
人員配備要求:詳見《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表》。
其他要求: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2、資質條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年檢合格;
3、云南省外企業要求:按《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入滇建筑業企業服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號文要求提供針對本項目的省外建筑業企業入滇登記信息(自行打印);
4、信譽要求:
4.1當前未因不良記錄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
4.2投標人在“信用中國(/jsgc-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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