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天津 2020-2022年通信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集中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電信天津 2020-2022年通信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集中招標項目已由中國電信集團 天津 、中國電信股份 天津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電信集團 天津 、中國電信股份 天津 ,建設資金來自中國電信集團 天津 、中國電信股份 天津 ,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集中招標項目。
2.1.1招標內容:天津市市轄范圍內的本地網通信建設工程項目(不包括集團干線項目)的施工監理服務。
2.1.2預估規模(不含稅):5250萬元人民幣(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
2.1.3本項目劃分為三個標包,具體情況如下:
標包 | 實施區域 | 工作內容 | 監理費(萬元) (不含稅折扣后) |
一 | 濱海 所轄區域及市公司省管項目和跨區域項目 | 所轄區域內的市管項目以及所轄區域內基站、室分和WIFI項目;省管項目(不含 所轄區域的基站、室分和WiFi項目)和跨區域項目 | 2100 |
二 | 南開紅橋、河西、和平、津南、寧河、北辰、西青、靜海所轄區域 | 所轄區域內的市管項目以及所轄區域內基站、室分和WIFI項目 | 1600 |
三 | 河東、河北、薊州、寶坻、武清、東麗 所轄區域 | 所轄區域內的市管項目以及所轄區域內基站、室分和WIFI項目 | 1550 |
總計 | 5250 |
注:本項目每個標包中標人數量為1名,投標人可任意選擇標包進行投標,且允許投標人可同時中標的標包數量為1個。
2.1.4監理期:以建管單位(招標人或其下屬機構)下達的具體訂單為準。
2.1.5技術標準要求:滿足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書及國家有關規定要求。
2.1.6集中招標有效期:合同簽訂起兩年或實際執行監理費達到中標份額為止(上述以最先到達者為準),服務期滿重新招標。
2.2本項目不設置最高投標限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企業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3.2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其中之一:
①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通信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3 業績要求:
3.3.1所提供的業績須為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在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的相關證明文件;
3.3.2所提供的業績中的監理費(含稅)累計發票金額須達到600萬元人民幣;
3.3.3所提供的業績須為本項目同類工程監理的業績;
3.3.4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或框架+訂單)復印件及對應的發票復印件。
注:提供框架合同+訂單(或合同)形式業績的,證明材料須體現訂單(或合同)與所屬框架合同的關聯性。無法在框架合同或訂單(或合同)中明確體現的,投標人須提供由該業績合同甲方出具的關聯性證明文件(加蓋甲方公章或甲方使用部門章),原件備查;資料不全、未體現簽訂時間、評標委員會無法確定業績的不予認可。
3.4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人員要求:
3.4.1企業負責人具備通信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3.4.2總監理工程師1人,須具備通信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4.3安全監理人員1人,須具備通信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4.4總監理工程師代表1人,專業監理工程師5人,監理員20人;(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兼任)
3.4.5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核發且在有效期內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住建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通信工程)”(資質證書中的聘用企業為投標人)。
注:(1)提供上述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資質證書復印件(全本)和社保繳納證明(2019年6月(含)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止內至少連續6個月);
(2)以上所有人員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3)以上人員為本項目固定配備人員,一經確定不得擅自調離或更換,投標人如需更換,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建管單位(招標人及其下屬機構),并征得建管單位(招標人及其下屬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更換。
3.5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財務要求:
3.5.1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7年和2018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文字性報告)及報表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或損益表。
3.5.2投標人須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承諾書。
3.6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信譽要求:
3.6.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index.html)上未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6.2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shixin/)上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9其他要求:投標人應在天津地區設置常駐辦公地點(提供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一年以上租期的租賃證明)或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30日內完成天津地區常駐辦公地點的設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0年04月21日08時30分至2020年04月26日17時3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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