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資格要求如下:
2.1 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登記的新版營業執照。
2.2投標人企業資質要求:
2.2.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各省、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委員會)頒發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資質證書在有效期范圍內。
2.2.2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廳、局、委員會)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在有效期范圍內。
2.3投標人須具備2017年1月1日至截標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為框架合同則以訂單或結算合同或結算單時間為準)同類項目(包括基站設備施工或4G網絡系統集成服務等工程施工業績)業績。
2.4投標人需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證明文件。(需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2.5投標人具有數字信源中繼設備投標產品的供貨及維保服務的授權函。(若為生產廠家投標的,無需提供)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7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諾函)
a) 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b) 投標人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c) 投標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d) 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2.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