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為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最新版營業執照的,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由工商部門核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名稱一致,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如為其他外幣的,按照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中間價折算為等值人民幣)。
2.2 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
2.3 發票要求:投標人須為一般納稅人,須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如近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證明材料。
2.4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時效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的類似項目合同業績至少1份,每份業績金額不低于200萬元。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含合同名稱、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日期、雙方簽章頁、合同標的內容等),若為框架合同,則須提供對應的結算單據或訂單,未同時提供的視為無效合同,含有多份結算單據或訂單的框架合同視為一份合同業績,框架合同金額以結算單據或訂單的金額為準。若合同業績中含有鐵塔產品內容以外的其他工程內容且未單獨劃出的,則需要提供業績采購方出具的業績中鐵塔產品部分的工程量結算證明材料(蓋業績采購方公章)。業績原件備查。
2.5 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擬派至少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2.6 質量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投標產品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具備CNAS和CMA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進行的檢測合格檢測報告,報告出具日期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2.7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同一品牌產品制造商、代理商同時投標同一采購包的,僅接受制造商投標;代理商投標的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授權函。
2.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9 其他說明事項(須提供承諾書):
(1)在最近三年內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況: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責任、質量問題、犯罪行為的。
(2)投標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3)各投標人必須保證上述材料的真實性,招標人保留核查的權力,并視情況組織廠驗,對于弄虛作假的行為,各投標人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各種后果和責任。
(4)中標后不得轉包、分包。
2.10 其他法律法規、或招標文件中規定必須符合的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