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須提供營業執照或登記證等有效證件。
2.2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
2.2.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各省、直轄市住房和城 鄉建設廳(局、委員會)頒發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3 投標人須具備自2017年1月1日以來2G/3G/4G/5G室內分布系統、WLAN、室外直放站、低成本工程中的任何一種工程施工的的相關業績。
2.4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人員要求:
2.4.1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1個(通信主管部門核發);
2.4.2
2.4.3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1個(通信主管部門核發)。
2.5 投標人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8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b) 投標人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c) 投標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d) 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