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其他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備經營圖書或聲像出版物且具有書刊二級批發以上資質; 2.投標人具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出版社委托經銷證明》; 3.投標人具有高校教材采購、儲備、調劑、退換及教材供應發放能力且有三年以上為高校學生提供教材采購服務的良好業績,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 4.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取得國家新聞或文化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物發行或經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