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須提供行政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2投標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含但不局限于國家稅務局網站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信息或其他證明材料)。
2.3 投標人須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備1個不少于100萬元的類似軟件或平臺項目業績(類似業績為通訊信息詐騙防治領域相關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關鍵頁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額、合同內容、合同大簽頁等),框架合同還須提供對應的訂單或結算單。業績數量以框架合同或單項合同的個數計取;單項合同以合同總金額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結算單金額為準】。
2.4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況: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責任、質量問題。投標人應承諾遵守《中國移動陜西公司集中采購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實施細則》。對于納入負面行為清單的供應商,將限制其參與陜西移動的產品投標或應答。
2.5 投標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2.6本項目不允許代理參與。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