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2投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齊全。對于已完成“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須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若事業單位參與投標,只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參與投標只需提供 營業執照,若有注冊資金要求,還需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以總公司注冊資金為準。
2.3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提供項目經理二級及以上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資質證書且注冊在本單位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提供2019年6月1日起任意連續3個月社保證明,投標人須明確中標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
2.4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提供以下資質之一:
2.4.1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提供掃描件,原件備查;
2.4.2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提供掃描件,原件備查;
2.4.3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掃描件,原件備查;
2.5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6四川省省外企業須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帶二維碼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監理企業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原件備查)。
2.7 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保證在投標截止之日前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成交和嚴重違約及重大項目質量、安全問題。
2.8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