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須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掃描件。若為“三證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須提供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2.2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一般納稅人認定表掃描件或證書掃描件或稅務機關網站截屏等)。
2.3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如下兩項有效資質:
(1)至少具備下述一個資質:
A、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B、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C、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2)至少具備下述一個資質:
A、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B、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2.4 標段1投標人須至少提供一份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的同類項目業績,須提供相關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首頁、服務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頁,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的掃描件,每個合同(包括普通合同及框架合同)均須提供任意一張合同結算時的發票掃描件,發票金額可小于合同金額。
(1)簽訂時間:普通合同以合同大簽頁為準,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同類項目定義:市電引入或供電系統或配電系統的可研或設計服務。
2.5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3)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4)本次所采購產品或服務在最近三年內有被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存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行為的;
(5)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應答產品的應答資格的;
(6)不同應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標包或同一項目(未劃分標段或標包)的應答;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應答的情形;
(8)采購文件規定的其他禁止應答的情形:
(9)違背誠信原則,虛假承諾或提供虛假應答資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