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 (2)投標單位近三年在同等檔次規模樓盤的精裝修設計類似項目業績不少于1項。(類似業績指:近三年(2017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室內裝修設計項目;證明文件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為準) (3) 在人員組成結構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技術能力,并具備類似項目服務的經驗,項目總設計師近三年(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主持過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室內精裝設計項目1個及以上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或項目相關的證明文件為準)。 (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