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業績要求
標包1:應急通信車及電源車
投標人須具備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類似項目業績累計合同金額不少于85萬元,類似項目是指:應急通信車銷售、集成或改造,通信電源車銷售、改造類項目。
標包2:應急寶(一體化機柜)
投標人須具備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類似項目業績累計合同金額不少于35萬元,類似項目是指:應急寶、一體化應急通信機柜銷售項目。
標包3:應急方艙
投標人須具備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類似項目業績累計合同金額不少于230萬元,類似項目是指:應急方艙銷售項目。
標包4:Ka頻率衛星便攜站
投標人須具備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類似項目業績累計合同金額不少于30萬元,類似項目是指:Ka衛星便攜站銷售項目。
提供如下證明材料掃描件,原件備查:
(1)合同(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為準)簽署日期應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提供合同關鍵頁原件的掃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額頁(標的物的單價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結算總金額必須體現)、合同簽字蓋章頁、采購內容頁;
(2)與上述合同或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相對應的全量發票掃描件,業績金額統一以發票總金額為準;
(3) 一個框架合同及對應的所有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算一個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不計算業績);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業績不能互用;
(5)非框架(單項)合同及與之對應的發票掃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單項)合同證明材料的不納入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范圍,未提供發票掃描件的業績不計算該發票金額;
框架合同、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及與之對應的發票掃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的不納入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范圍,未提供發票掃描件的業績不計算該發票金額。
(6)合同或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等業績資料排序需與《近年來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表》業績列表順序一致。投標人填報的業績信息,如存在數據錯誤或數據重復、業績信息與證明材料不匹配、證明材料缺漏、證明材料錯亂排序、證明材料涉及到的評審相關信息不清晰致無法辨認等情況,可能會影響評審委員會準確評分。
(7)若合同或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購范圍內的服務,請投標人將本次采購范圍內的服務金額從合同中摘錄出來,并填寫到《近年來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表》中。未能區分投標產品和其他產品的不納入統計范圍。
2.2 資質條件:
標包1:投標人須在工信部平臺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名單中,提供工信部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的公告截圖、查詢網址及附件名單明細表截圖。
標包4:投標人需提供本標包產品的Ka寬帶衛星運營商的授權準入證明。
2.3 授權條件:
2.3.1、標包1、標包2、標包3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3.2、標包4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參加投標需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證明文件(唯一代理授權文件必須為中文版本,如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譯版本),若同一產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參與本次投標,二者均將被否決。
2.4 投標人須具有法人資格,或為依法登記的非法人組織。具有有效的“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對于未進行“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的,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投標人為非營利法人或特別法人的,應具有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供上述證件的彩色掃描件/彩色照片。
2.5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材料或網上稅務系統查詢能顯示其為一般納稅人的頁面截屏掃描件,或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掃描件。
2.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關系的公司,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供應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東,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投標人關聯關系等情況申報表,同時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商事主體信息最新查詢結果(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人代表、股東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招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轉包。提供非聯合體投標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包承諾函,格式自擬。
以上資格要求所須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