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項目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投標人營業范圍包含本次招標范圍,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若為三證合一的企業,請提供證明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憑證或國家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截圖);
2.2、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2.2.1非聯合體投標時: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三項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2)投標人須至少具備以下有效資質之一:
1)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2)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2.2聯合體投標時: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三項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2)投標人須至少具備以下有效資質之一:
1)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2)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雙方)。
2.3、投標人須具備自2017年7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累計合同金額8000萬元以上的本次招標同類項目業績,其中至少包含1個單項合同金額2000萬以上的本次招標同類項目業績。
其他要求:以上金額為投標人施工項目業績(包含乙供材料),金額以合同、框架協議+訂單(或發票)為準。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掃描件(框架協議形式應提供訂單或發票掃描件),原件備查。
2.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的單位不得超過2個。
2.5、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承諾書。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