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石高速公路(海濱大道-榮烏高速)工程土地裁余及相關測繪工作招標公告
招標編碼:CBL_20200708_7105435692544000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金來源: 其他
津石高速公路(海濱大道-榮烏高速)工程土地裁余及相關測繪工作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濱大道-榮烏高速)工程已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津石國家高速公路海濱大道至長深高速段可行性研究的批復》發改基礎【2017】35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天津濱海新區高速公路投資發展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撥款50%、貸款5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土地裁余及相關測繪工作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路線主線起自濱海新區南港工業區,接已建的海濱大道及南港工業區港北路,經大港電廠南、東臺子,止于西青區小張莊附近,接已建的津石高速和長深高速共線段,全長約31.295公里。全線在南港工業區、大港油田、東臺子、小張莊4處設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設津石高速至榮烏高速連接線,長約5.2公里,設小泊1處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線設施。
主線和連接線均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7.5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I級。
2.2 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一個標段,主要包括津石高速公路辦理第三方土地裁余、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依自然資規[2019]2號文件規定)及劃撥決定書、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需完成的測繪工作并提供所需的各項資料。
具體內容:
1)第三方土地裁余:主要包括津石高速公路項目涉及占用第三方單位土地需辦理土地裁余工作需完成的測繪工作并提供滿足完成第三方單位土地裁余所需的地籍測繪技術報告書等相關測繪資料,最終完成津石高速公路項目占用第三方土地需完成的土地裁余工作。
2)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依自然資規[2019]2號文件規定)及劃撥決定書:提供滿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依自然資規[2019]2號文件規定)及劃撥決定書所需的各項測繪資料,最終完成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依自然資規[2019]2號文件規定)及劃撥決定書的辦理。
3)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提供滿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所需的各項測繪資料。最終完成津石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
2.3 服務周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日內完成測繪工作,并提交測繪成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頒發的測繪甲級資質, 2015年至投標截止之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至少完成一項建設工程測繪業績,并在人員組成結構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測繪能力。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承擔招標項目必備的條件如相應的人力、物力、資金。
(2)具備招標要求的資質等級。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投同一個標。
(4)聯合體成員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聯合體主辦人和成員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裝訂在投標文件中。
(5)聯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未同時參加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被/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 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至2020年,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