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
2.2 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2.4 單位負責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 )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5 投標/應答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不接受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投標/應答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應答。
2.6 投標人須是投標產品的制造商,不接受OEM或者代理商投標。
2.7 投標人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不包括框架協議)至開標當日所投項目同類招標產品(WDZA-RYY23)業績(以合同或訂單金額為準)累計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