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掃描件。若為“三證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須提供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2.2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一般納稅人認定表掃描件或證書掃描件或稅務機關網站截屏等)
2.3 本項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投標。若為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函。每個代理商參與本項目只能代理一個品牌產品。若同一品牌制造商與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
2.4 投標人須提供至少一份近兩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的同類項目業績,須提供相關合同關鍵頁及任意一張合同結算時的發票掃描件。
(1)同類項目業績:云管理平臺產品或集成服務的銷售業績。
(2)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首頁、合同采購內容頁、合同金額頁、合同大簽頁,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還需提供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框架合同和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整體視為1份合同)。同時每個合同(普通合同或框架合同)均須提供任意一張合同結算時的發票掃描件,發票金額可小于合同金額,發票開具時間須在合同簽訂日期之后并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前。
(3)合同時間:普通合同以合同大簽頁為準,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5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3)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4)本次所采購產品或服務在最近三年內有被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存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行為的;
(5)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產品的投標資格的;
(6)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標包或同一項目(未劃分標段或標包)的投標;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投標的情形;
(8)采購文件規定的其他禁止投標的情形:
(9)違背誠信原則,虛假承諾或提供虛假投標資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投標。若為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函。每個代理商參與本項目只能代理一個品牌產品。若同一品牌制造商與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