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
2.2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承諾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3 具備同類業績,自本項目投標截止日前【3年】不少于【1】個合同,且【合同】業績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證明材料:簽訂的合同(指單項合同或框架合同;若為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個訂單,才予以認可該框架合同有效)首頁、合同金額所在頁、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具體服務內容關鍵頁及相關證明頁的掃描件。)
2.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6 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7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商業信譽,最近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2.8 不接受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9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需提供2019年經具有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需同時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和審計報告。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