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二) 本項目特定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并有效存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應商;2、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3、在行賄犯罪信息查詢期限內,投標人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沒有行賄犯罪記錄;4、未處于被行政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期限內;5、不屬于其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參加投標的供應商;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7、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乘客電梯,C級及以上,至少含安裝、維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安裝(含修理),許可參數級別B級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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