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承擔本項目的經營許可以及技術服務供應能力的獨立法人或其它組織;
2.2.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3.公司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任何重大違法記錄;
2.4.投標產品須具有由公-安部頒發的有效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
2.5.針對第一標包:安全態勢感知系統,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CNCERT)網絡安全應急服務支撐單位國家級資格;
2.6.須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至少一個類似項目應用案例的證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關鍵頁(封面頁、蓋章頁、合同金額頁、配置清單頁),以及項目對應的付款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視為無效案例;
2.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應答;
2.8.本采購不接受代理商或聯合體供應商應答方式,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