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說明
1.擬采購的服務的說明
公司目前使用的OA辦公系統由集團公司負責統一建設,并由同一供應商提供服務。為保證本次擬增加的OA服務模塊與現有的OA辦公系統功能配置一致,需由原OA供應商繼續提供服務。符合集團《采購管理制度(試行)》(二)“為了保證采購項目與原采購項目技術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采購的”。
2.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
供應商
3.公示期期限: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6日,公示期間,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直接采購方式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采購需求人或代理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