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2至少提供一份2017年7月1日至今的同類產品銷售業績。
2.3須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為制造商投標,提供相關制造商資格聲明;如為代理商投標,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權書。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標,否則均將被否決,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投標。
2.4須承諾針對本項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投標人承諾函中承諾)。
2.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項目同時投標。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東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且影響項目履約的;在最近三年內(2017年7月1日至今)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認定存在騙取中標行為的。
2.7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