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經營范圍包含與項目相應的內容和服務,有能力提供所需貨物或服務的生產商或經銷商均可報名; (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擬承攬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4)投標人必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6)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投標文件無須附,以開標當天在線查詢結果為準);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未取得招標人同意,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將本項目任何部分轉包給其他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