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各標包規定的投標人資質要求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參與后續評審環節,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將不參與后續評審環節。投標人須符合以下所有資格條件。
2.1 投標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人委托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若為三證合一的企業,提供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2.2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或國家稅務局網站查詢結果截圖等證明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2.3 業績要求:
標包1、標包2;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所投標包同類產品業績累計金額500萬元及以上(同類項目業績包括傳輸耗材(材料)相關銷售業績,不包括設備及工程服務類銷售業績)。
標包3: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所投標包同類產品業績累計金額800萬元及以上(同類項目業績包括無線耗材(材料)相關銷售業績,不包括設備及工程服務類銷售業績)。
注1:代理商業績以代理原廠產品業績為準,如代理多個原廠且出現代理產品種類重復的以該產品原廠業績低的為準;
注2:業績證明材料:需合同或框架合同關鍵頁清晰的合同或框架合同關鍵頁(關鍵頁包括:合同封面、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須有合同甲乙雙方加蓋合同章或單位公章)、合同標的物明細頁,如為框架合同,關鍵頁還需體現框架合同的有效期)及已經開具的且與合同相匹配的所有發票記賬聯,日期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金額以發票記賬聯金額為準;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與框架合同相匹配的所有訂單及已開具的所有發票記賬聯,金額以框架合同相匹配的發票記賬聯金額為準,日期以框架合同相匹配的訂單日期為準。
提供業績發票真實性證明材料:須按以下三種形式之一提供:1、發票掃描件+金稅系統截圖;2、發票掃描件+稅務局網站真偽查詢截圖;3、發票掃描件+稅務局購買發票證明材料;
1)如合同為框架合同,訂單關鍵信息至少包含訂單編號、日期、貨物類型、數量、金額、買方、賣方等;一個框架協議及對應的所有采購訂單算一個合同。
2)發票金額可以小于合同或訂單金額(原則上訂單下所有開具的發票總金額應不大于訂單金額,如大于訂單金額,應予以拆分,并在備注欄列明發票包含本訂單的金額,并進行簡要說明,否則該發票不予認可)。
3)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業績不能互用;
4)以上需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完全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不予計算業績。
5)合同或框架合同關鍵頁后附相對應的訂單(如涉及)、發票,業績關鍵頁、訂單、發票、及發票真實性證明等業績資料排序需與業績列表順序一致。
6)需按招標文件第六章格式提供《供應商業績信息明細表》。
2.4 檢測報告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由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檢測機構須同時具備CMA及CNAS的認證)出具針對本項目所投標包樣品出具的檢測報告且須提供檢測報告真偽網上查詢路徑(其他路徑不予認可),檢測報告簽發日期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十二個月內且檢測內容符合本項目檢測要求,檢測報告中任意一項檢測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均視為未通過資格審查。檢測要求詳見公告附件檢測方案。檢測報告不允許做模糊、降低分辨率等處理,如出現檢測報告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等情況,報告不予認可,按無效報告進行處理。
注:如為代理商投標的須提供該產品原廠或代理商自行送檢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檢測報告。如代理商提供自行送檢的檢測報告則簽發日期必須晚于原廠授權函時間。不符合要求的檢測報告均不予認可。
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參與投標須提供代理本項目的所有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所投標包中的產品的唯一授權函及制造商商營業執照(授權函及制造商營業執照必須加蓋制造商公章,掃描件上傳至ES系統),且不得存在下述情況:
a)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時授權兩家(含)以上代理商參與本項目同一標包投標的;
b)同一品牌的產品出現制造商和授權代理商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標包投標的;
注:如為制造商投標,提供相關承諾函(承諾投標產品為投標人制造);如代理商應答,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質量聯保證明。
2.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7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金和財務狀況。
2.8 投標人具有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譽。
2.9 未列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新疆 供應商負面行為清單(與本項目采購內容相關的產品類別)。
2.10 投標人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采購活動。
2.11 單位負責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 )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2.12 投標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投標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注:以上為必需具備條件,任何一項不滿足,則不能通過本項目的資格審查。以上證明文件必須在應答有效期內,且經年檢合格。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