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2)必須具有本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專業技術或服務能力,承認和履行招標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資質方面需具備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臨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5)投標人必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可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具備基本賬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基本戶存款信息證明材料; (6)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8)沒有被煙草行業、招標人或招標人的上級單位列入存在行賄行為供應商名單; (9)近三年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及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行為; (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未取得招標人同意,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將本項目任何部分轉包給其他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