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要求 1.應答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其他組織。注冊資金(或出資額)包1:不低于1000萬元,包2:不低于4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牌價以開標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外匯中間價為準),以上資金均不包含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增資行為(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2.應答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可以證明應答供應商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或提供近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掃描件,原件備查。 3.應答人必須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來同類產品業績累計,包1:不低于280萬元,包2:不低于110萬元,產品業績以合同或框架生效之日起計算。 (1)提供框架合同業績的證明材料的:應答人須提供框架合同掃描件;需同時提供對應的訂單或發票掃描件,框架執行金額以訂單或發票金額為準。框架合同必須涵蓋以下頁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務內容、合同金額及合同大簽頁。框架合同及對應訂單原件或對應發票備查。 (2)提供單項合同業績證明材料的:應答人須提供單項合同掃描件。單項合同必須涵蓋以下頁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務內容、合同金額及合同大簽頁。合同原件和對應發票備查。 4.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不接受代理商應答。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