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3)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既往業績: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至少具備1項已完成機械設備零部件的加工制造相關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驗收證明文件或(財務)結算清單等,并提供與該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已完成訂單的年度合同、訂單頁、驗收證明文件或(財務)結算清單等,并提供與該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年度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訂單頁至少包括服務名稱、數量及關鍵技術指標等內容,同一個年度合同提供幾項訂單即算為幾項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5) 業績資料原件備查。 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應在中國海洋石油集團 采辦業務管理與交易系統開標階段進行“公開信息”響應。未按要求在開標階段進行公開的資質、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評標階段只評審開標階段已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對在開標環節未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即使投標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認可并不再進行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