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 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并提供有效期內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者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應具備并提供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既往業績: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至少具有【2】項(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不低于【400】萬元人民幣)已完成弱電施工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完工驗收報告或結算發票。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名稱、數量及關鍵技術指標等內容;完工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2】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驗收文件或結算發票金額為準。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2】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2】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4、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投標人須提供2名項目經理,具備中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具備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或者機電工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具備5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投標時同時提供有效的職稱證書、二級注冊建造師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簡歷;且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半年的社保證明;并承諾目前無在建工程職務。 (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投標人須提供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投標時具備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每人需具備2個項目以上的現場安全管理經驗并提供簡歷;且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半年的社保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