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建設 (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方案或相關指令為準) ??2.3計劃工期: ??2.3.1交付項目: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工期30個日歷天;主體建設工程,總平,室內外裝飾,室外附屬景觀工程等,約140個日歷天(每月均按30個日歷天計算),須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工達到交付使用條件。計劃開工時間:2023年1月。 ??因征地拆遷、桿管線搬遷及用地報批手續等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則各分項工程具體完工時間以招標人、中標人共同協商確定的工期為準。原則上中標人未提出索賠,招標人可以不予認定。 ??2.3.2由于工期緊、任務重,中標人需考慮連續施工所需的施工工藝、施工計劃、施工機械、施工班組等。實行24小時作業,做到人員輪崗、機械設備不停。基礎施工階段,每個單體工程須搭設雨棚,覆蓋整棟基礎施工區域,確保不受雨季影響,若未采取相應措施,則視為承包人違約。 ??2.3標段劃分:設計、施工、采購,總承包(EPC)一個標段 。 。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