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1)若投標供應商為電梯制造廠商,須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電梯)A級或以上資質或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若投標供應商為電梯代理商,①須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電梯)許可證》B級及以上資質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安裝(含修理),②代理商所銷售品牌的電梯制造廠商須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乘客電梯A級及以上)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2)須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叁級及以上資質。(描述:提供(1)和(2)相關證書復印件)
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如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牽頭單位為電梯制造廠商或電梯代理商,聯合體成員須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叁級及以上資質。(描述: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成員授權書(格式自擬)、聯合體成員資質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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