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項目控制價和要約價為10153590.36元, 要約價:9442782.98元。 2、本工程報名必須從 交易網網上報名。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評標辦法》(贛建招【2017】1 號)、贛建建〔2022〕6號和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饒府辦字【2019】66 號文件。相關的其他補充要求會在網上及時通知, 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否則,因此造成的失誤由投標人自負。 3、外埠來贛施工單位還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手續材料原件或根據《關于外省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管理通知》要求辦理的企業信息登記并已審核通過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廳官方網站(住建云)“省外進贛企業登記”查詢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冊建造師)、八大員、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不能為本單位以外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或國有企業人員且所有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同時須提供本工程開標當月前連續近6個月以上在本企業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正常繳費的社保憑證(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按贛建招標【2020】1號文件執行),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勞動合同;擬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師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5、中標人應按饒府辦字[2011]20文件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6、執行饒信建字【2014】17號文件,中標企業必須執行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刷臉考勤管理規定。 7、附件:投標人依法投標告知書(①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②拒收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③禁止圍標、串標行為,一經發現,中標無效,并依法進行處罰。④禁止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參加投標;禁止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提供虛假的 10 、 凡資料文件弄虛作假或使用虛假公章的 , 經查實一律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報有 關監督部門處理。 11、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各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無需到開標現場參與本項目開標活動。但操作新點系統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企業本單位職工,并且能夠熟練的操作新點系統,因業務不熟悉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企業自行承擔;投標人在開標截止時間前進入 交易網-不見面開標投標人大廳進行線上簽到。委托代理人在項目開、評標期間必須保持在線狀態,隨時通過“不見面開標”系統接收評標委員會的詢標等信息。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3、其它未盡事宜詳見本項目資格審查文件及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