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編號:SXSZBYHGC-JZ-TJ-142(2023)
本次招標內容為總干49#、50#、51#以及西干7#4個支洞的棄渣場治理。治理措施包括攔擋工程、排水系統、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復措施。
建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該標段潛在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國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已取得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近五年內(2018 年4月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有一項水利工程的施工業績;
(3)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拍賣,破產狀態;
(4)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首頁“分類監管”黑名單;未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失信企業名單;
(5)項目經理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及其注冊證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近5年至少負責過一項水利工程的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近5年有水利工程的經歷。
(6)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員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其他主要人員(質量、安全、財務)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和證件;質量、財務等其他主要崗位管理人員須滿足持證上崗條件;投標人提供的施工設備須滿足本項目工程施工及工期要求。
3.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在任何階段,如發現供應商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招標人可以取消其相應資格。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