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平魯區新耀潔凈能源廠區道路工程: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均大于1,近五年(2018年04月至今以交(竣)工時間為準)至少交工(或竣工)驗收完成過2項公路的新建(或改擴建)公路工程施工業績(每個單項業績里程3公里及以上,業績內容均涵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及安全設施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擬任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有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公路工程) 資格證書且在本單位注冊,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同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近五年(2018年04月至今以交(竣)工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且單項業績建設里程不少于3公里的新建(或改擴建)(業績內容均涵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及安全設施等)公路工程項目的工程項目經理;
擬任項目總工的資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職稱,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總工,同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近五年(2018年04月至今以交(竣)工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且單項業績建設里程不少于3公里的新建(或改擴建)(業績內容均涵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及安全設施等)公路工程項目的工程項目總工。
3.2投標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2.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2.2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
3.2.3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
3.3近五年內(2018年04月至今)被交通運輸部或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取消或暫停公路工程投標資格的施工企業,在處罰期內無資格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凡在交通運輸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的考核定級中,被評價為D級的單位,在處罰期內無資格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4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近三年(2020年04月至今)無行賄犯罪行為(以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或“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3.5投標人在近五年(2018年04月至今)未在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因重、特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受到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報。
3.6投標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平臺(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7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3.8若投標人為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