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運城機場飛行區改擴建工程(機場工程)車輛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編號:E1408000000002024001),已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 ,項目資金來源為 民航發展基金和運城市政府,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招標
項目規模:主力泡沫車1輛、破拆搶險車1輛、保障車1輛、垃圾車1輛。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運城機場飛行區改擴建工程(機場工程)車輛采購項目
(1)交貨
(2)合同估算價:約1325萬元。
(3)招標范圍:主力泡沫車1輛、破拆搶險車1輛、保障車1輛、垃圾車1輛,負責以上車輛的生產制造、運輸、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和移交等工作。
(4)供貨及安裝工期:主力泡沫車為合同簽訂后360日歷天;破拆搶險車為合同簽訂后150日歷天;保障車為合同簽訂后150日歷天;垃圾車為合同簽訂后150日歷天。
(5)標段劃分:本工程不劃分標段。
(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山西省及運城市的相關管理規范。
001運城機場飛行區改擴建工程(機場工程)車輛采購項目
3.1投標人應滿足如下要求: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投標人所投產品(主力泡沫車)的設備制造廠家須具有有效的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投標產品(主力泡沫車)應符合《民用航空運輸機場消防站消防裝備配備》(MH/T7002-2006)要求和《消防車 第3部:泡沫消防車》(GB7956.3-2014)要求;
(4)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 /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須具有擬供貨物制造商針對本項目主力泡沫車、破拆搶險車、保障車、垃圾車出具的專項產品唯一代理授權書,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項目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