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芮城縣大禹渡游客集散中心項目(EPC總承包)(招標項目編號:E1408000000002127001),已由芮城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批準 ,項目資金來源為 除申請2023年移民扶持資金和農發行貸款外,剩余由縣財政配套解決,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招標
項目規模:項目總用地面積為27946.67m(合41.92畝),日接待游客量 5000 人次。主要建設內容為:度假屋、服務島、交通工程、景觀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面積為3101㎡、交通工程面積為5750㎡、景觀工程面積為19095.67 ㎡。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芮城縣大禹渡游客集散中心項目(EPC總承包)
1、項目 2、建設
4、招標范圍:設計包括:施工圖設計、各專業設計之間的協調、現場配合及后續相關服務;施工包括:本項目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內容及后續服務等。
5、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6、質量要求:設計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行業、山西省工程建設的技術標準、規范、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滿足招標人的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設計圖紙、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相關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001芮城縣大禹渡游客集散中心項目(EPC總承包)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當同時具有下列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采購、施工能力。
(1)設計: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同時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主要人員要求:
1)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2)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擬派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高級職稱。
3.3本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不得參與本次招標。
本項目 允許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標僅限兩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雙方應當分別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相應的資質條件。 2)聯合體雙方必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總承包項目牽頭人、雙方各自的項目負責人,約定雙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工程總承包項目總負責人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 4)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5)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