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2.2建設
其中:A2#安置住宅樓為地下2 層,地上18 層,建筑總高度55.20m。地下一、二層層高3 .0m,(部分地下1層,層高4 .2m)一層層高3.6m,二層層高3.3m,三至十八層層高均為2.9m,電梯機房層高4 5m,消防水箱間層高3.6m。
結構形式:住宅部分為剪力墻結構,地下車庫部分為框架結構。
2.4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一個標段。
2.5招標范圍:吉縣新華城中村改造工程-A2#還遷安置住宅樓工程施工圖紙設計中的全部工程內容的監理工作及后續相關服務。
2.6監理服務期限:同施工工期(730日歷天)。
2.7本次招標金額:95萬元。
2.8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往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的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作為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3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擬派往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近五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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