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山西省朔州市薛家營灌區節水綜合改造(一期)工程監理:
潛在投標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同時具備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制造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資質;
3.2擬任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工程專業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和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未擔任總監理工程師。
3.3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監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證書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水土保持監理人員具有水土保持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環境保護監理人員具有環境保護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機電設備監理人員具有機電設備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擬投入本項目的所有監理人員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2023年1月1日以后連續6個月)。
3.4具有2019至2021年度或2020至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成立不足三年,則自成立之年起算起;
3.5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系統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及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列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中失信曝光欄中“失信黑名單”;
3.6業績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今承擔過1項投資額35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監理業績(業績的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復印件、單項工程完工或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驗收鑒定書復印件或完工證明材料;時間以竣工(完工)或系統試運行驗收報告驗收證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