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及其他組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近三年內,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 (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列為失信被執行企業。 |
(五)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未在中航集團不良行為供應商處罰期和處罰范圍。 |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消防技術服務從業人員具備相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且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中級技能等級以上的不少于2人。 |
(七)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八)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選定不少于3家、不超過5家符合采購項目要求的報名供應商為備選供應商。若通過審核的供應商不超過5(含)家,則全部作為備選供應商。若通過審核的供應商超過5家時,則按照報名供應商的企業業績、企業資質、綜合實力(2022年主營業務收入及凈資產等)方面進行評審并排序后,擇優選取排序靠前的5家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參與后續采購活動。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二)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選定不少于3家、不超過5家符合采購項目要求的報名供應商為備選供應商。若通過審核的供應商不超過5(含)家,則全部作為備選供應商。若通過審核的供應商超過5家時,則按照報名供應商的企業業績、企業資質、綜合實力(2022年主營業務收入及凈資產等)方面進行評審并排序后,擇優選取排序靠前的5家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參與后續采購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