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http://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八)具有從事安保服務的相關資質,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服務許可證。 |
(九)能夠提供穩定、專業的安保服務團隊,確保服務質量。 |
(十)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二) 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標準:采購項目將選定不超過6名符合資質要求的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若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不超過6名(含),則全部成為備選供應商,如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超過6名,采購人將組織資格預審,對報名供應商的企業綜合實力(各項財務指標、業績等)進行評分并排序,排名前6(含)的供應商成為采購項目的備選供應商。 |
(十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四)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標準:采購項目將選定不超過6名符合資質要求的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若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不超過6名(含),則全部成為備選供應商,如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超過6名,采購人將組織資格預審,對報名供應商的企業綜合實力(各項財務指標、業績等)進行評分并排序,排名前6(含)的供應商成為采購項目的備選供應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