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能夠依法簽訂合同。 |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正常,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四)2021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間,在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官網(http://www.ccea.pro/)的信用評價結果均為AAA級。 |
(五)2021年至今,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造價咨詢服務經驗(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 |
(六)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七)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為名單內的供應商。 |
(八)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競爭。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本項目資格審核采用有限數量制,備選供應商限定為5家。擇優原則:
(1)當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潛在供應商超過5家時,將按照擇優原則,以有效業績進行評分排序,確定排名靠前的5家潛在供應商為備選供應商。如存在得分一致的情況,則根據2023年度財務報告中主營業務收入由高至低確定優先次序。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擇優評分表”。
(2)如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潛在供應商多于3家(含)少于5家(含)時,則直接確定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潛在供應商為備選供應商;
(3)如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潛在供應商少于3家時,采購人將重新組織該項目的采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