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供應商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行李啟運前,供應商須提供承運車輛及行李速遞人員的基本信息。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需按甲方的通知及時到溫州龍灣國際機場收運,并按國航要求及時、安全地將不正常航班旅客行李
2.若承運之前,行李檢查完好無損,在運輸過程中行李外包裝發生損壞,由供應商負責賠償。
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導致行李損壞或可能造成明顯延遲送達的,供應商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新增運送目的地,經雙方確認價格信息后執行。
驗收標準:
供應商按要求的標準派送行李至旅客。
建議合同期限:3年
其他:
1.該合同級別為服務采購類二級合同。
2.經與財務核實,預估預算金額為三年24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