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無違法和重大違規執業行為、無處罰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企業信用 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投標人需具備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證書。 |
(八)投標人應為原廠商直接參與或指定唯一一家代理經銷商參與;若投標人為原廠商,請出具原廠說明;若投標人為代理經銷商,須持有所投產品原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服務承諾函。 |
(九)投標人在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今)需具備至少三個信息安全類產品的實施案例,其中至少一個案例的產品品牌需與本項目所投產品保持一致。(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并標注相關信息,如:合同簽署時間、所投產品品牌、型號等)。 |
(十)投標人需具備在成都、貴陽、拉薩、杭州和溫州五地進行設備安裝實施和維護的能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 、辦事處證明、租房證明或具備相關能力的承諾書等)。 |
(十一)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十二)本項目不允許分包、不允許轉包。 |
(十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