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含消防設施工程施工); |
(二)具有北京市住建委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含資質類別及等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 |
(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諾蒂菲爾生產廠商授權證書;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http://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六)供應商應按照國家及行業認證產品及出廠認證(包括合格證、質檢報告、說明書、生產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 |
(七)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八)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九)具有諾蒂菲爾消防報警設備施工、調試、維保工程經驗; |
(十)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十一)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該項目的資格; |
(十二)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十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