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http://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八)供應商須具備PCI標委會授權的安全審核機構PCI QSA資質、弱點掃描服務商PCI ASV資質、軟件安全框架PCI SSF評估資質。 |
(九)供應商的被授權審核服務地區需要覆蓋亞太,且在中國大陸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直接進行合規頒證。 |
(十)供應商需在最近1年內完成國內PCI DSS完整項目案例至少5個,其中不少于3個航空公司、航旅業大型商戶或大型銀行已成功完成認證的PCI DSS完整項目案例。 |
(十一)PCI DSS項目團隊中指定不少于3名專職咨詢顧問/技術專家負責本項目,并指定其中一名為主要咨詢顧問。要求參與此項目的主要咨詢顧問至少擁有五年以上完成PCI DSS完整項目的經驗,項目團隊各人員需在最近1年內至少成功完成過5個PCI DSS完整項目。 |
(十二)PCI DSS項目團隊人員應具有CISSP、PCI QSA、PCI ASV資質、Secure Software Assessor和Secure SLC Assessor資質,滲透測試人員應具有CEH、CHFI資質。 |
(十三)PCI DSS項目團隊人員必須能以簡體中文、英文在書面、口頭上無障礙溝通,并準確高質量提交PCI標委會認可的AOC、ROC報告。團隊人員必須為供應商全職正式員工,在項目執行期間常駐北京,需能提供團隊所有人員連續繳納社保證明。 |
(十四)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十五)本項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轉包。 |
(十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