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和中國 出現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CCRC信息安全服務資質(信息系統安全運維一級)、國家信息安全測評信息安全服務資質(安全工程類二級或以上)和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等級資質(CS4級或以上)。 |
(八)本項目中安全集中分析(即總線)管理平臺須具備有效的產品銷售許可(或安全專用產品檢測證書)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 |
(九)本項目中安全集中分析(即總線)管理平臺由原廠商直接參與或原廠商授權唯一一家代理經銷商參與(其他產品不限)。 |
(十)投標人所投的產品必須具備公安部頒發的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或安全專用產品檢測證書)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 |
(十一)投標人所投產品均須具備原廠出具的服務承諾函。 |
(十二)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十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不允許分包、不允許轉包。 |
(十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