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營業執照內具有箱包銷售,箱包質量應符合相關政府部門頒布的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負責提供箱包,提供運輸、售后服務。
2.箱包樣式要求:款式、材質、顏色、尺寸須提供多種選擇。其中,顏色包括但不限于黑、藍、灰;材質包括但不限于PVC、帆布、全鋁合金;尺寸包括但不限于20寸、24寸、28寸。箱包應配有拉桿、密碼鎖、萬向輪。閉合款式包括拉鏈式、鎖扣式,操作順滑;拉桿使用順暢;密碼鎖操作簡單便捷;萬向輪滑動流暢。
3.產品包裝要求:單個產品應具有獨立包裝,塑料泡沫套或帆布箱套。
4.運輸服務要求:運輸過程中,應采取防潮、防銹、防腐、防震的措施;運輸、保險和裝卸等一切相關的費用及包裝運輸風險由供應商承擔;供應商須將指定產品
5.售后服務要求:在質保期內提供維修、更換等售后服務。
6.若涉及知識產權、設計專利、商標權,相關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供應商應保證提供產品通過制造商的出廠檢驗,并提供質量合格證書、保修卡及相關技術資料。
2.供應商應保證產品性能符合采購方需求。同時,在一定質保期內提供售后服務,對產品設計、工藝或材料缺陷而發生的任何故障負責。
3.供應商應及時響應配送要求,按采購方指定規格和地點進行配送,同時確保全年可配送(含法定節假日)。
驗收標準:
1.初檢:供應商將產品運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后,雙方現場清點驗收,供應商提供該批產品的質量合格證。
2.售后:產品自收貨之日起,保修期至少36個月。在產品使用過程中,若發現產品有明顯瑕疵,采購方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或退貨。
其他:
1.中選供應商數量為1家。
2.預估含稅金額為三年105萬元。
3.合同級別為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