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和注冊類型涵蓋企業管理咨詢、培訓服務。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為5家以上大型企業提供管理咨詢、管理素質培訓的經歷,且具備該項目承接能力。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http://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在公司供應商名錄內,且為國航提供過同類型培訓者優先考慮。 |
(八)近二年沒有因服務質量、工作失誤、經濟原因等引起索賠、嚴重投訴或法律糾紛。 |
(九)講師需有10年及以上從事企業培訓經歷或2-3年相關授課經歷,具有深厚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在企業培訓、方面具有較強專業性和知名度,教學經驗豐富。 |
(十)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一)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采購項目將選定不少于3名、不超過5名符合資質要求的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若符合握名要求的供應商不超過5名(含),則全部成為備選供應商;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超過5名,采購人將組織資格預審,對報名供應商的企業綜合實力(業績匹配度、各項財務指標等)進行評分并排序,排名前5名(含)的供應商成為采購項目的備選供應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