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格;
2.2、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需提供承諾書;
2.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有不少于1個同類項目(分布式/云存儲產品)案例,需提供合同關鍵頁(關鍵頁包括合同標的首頁、服務內容頁、合同金額、簽字蓋章頁)復印件和至少一張發票;如為框架協議,則提供框架協議封面、內容頁、框架協議簽字蓋章頁及相應訂單/結算單和至少一張發票;項目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提供承諾函);
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轉包或分包;
2.6、本項目只接受原廠商或原廠商授權的唯一代理投標,同一代理不得同時代理多家產品同時投標(如為原廠商需提供制造商聲明函;如為代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權函和原廠商的制造商聲明函);原廠與代理商不可同時參與投標。